为催生更多文艺精品力作,繁荣我市文艺创作事业,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市文化精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向社会公开征集文艺作品创作项目(课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应征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向上,紧扣时代脉搏,体现浓郁的慈溪地域特色,体裁为文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戏剧、影视剧、广播剧、歌曲、戏曲曲艺、动漫等。
2.应征作品必须包括项目(课题)名称、创作体裁、基本构思等内容,且必须为作者原创,若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应征者承担一切责任。
3.征集结束后,将由市文化精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选、审定。作品一经征用,若由应征者实施创作,即与应征者(作者)签订合同,并按规定给予创作经费扶持;若由市文化精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将给予应征者一定的物质奖励。
4.作品报送可通过信函或网上投递方式送达,作品首页请注明应征者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邮编、联系电话(含手机),邮寄日期以送达的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三北大街655号市行政中心7楼/市委宣传部宣传科713办公室,邮编315300 (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项目征集”字样)。
E-mail:kuiqiu@126.com (标题格式:项目(课题)征集-您的姓名)。
征集时间截至2010年2月10日止。
联系人:陆莹
联系电话:63980713
慈溪市文化精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月11日
为催生更多文艺精品力作,繁荣我市文艺创作事业,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市文化精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向社会公开征集文艺作品创作项目(课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应征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向上,紧扣时代脉搏,体现浓郁的慈溪地域特色,体裁为文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戏剧、影视剧、广播剧、歌曲、戏曲曲艺、动漫等。
2.应征作品必须包括项目(课题)名称、创作体裁、基本构思等内容,且必须为作者原创,若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应征者承担一切责任。
3.征集结束后,将由市文化精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选、审定。作品一经征用,若由应征者实施创作,即与应征者(作者)签订合同,并按规定给予创作经费扶持;若由市文化精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将给予应征者一定的物质奖励。
4.作品报送可通过信函或网上投递方式送达,作品首页请注明应征者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邮编、联系电话(含手机),邮寄日期以送达的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三北大街655号市行政中心7楼/市委宣传部宣传科713办公室,邮编315300 (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项目征集”字样)。
E-mail:kuiqiu@126.com (标题格式:项目(课题)征集-您的姓名)。
征集时间截至2010年2月10日止。
联系人:陆莹
联系电话:63980713
慈溪市文化精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月11日